长城小客车、皮卡车2辆二手车转让
标的名称 | 长城小客车、皮卡车2辆二手车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见资产简介 |
登载网站 | old.****.com | 交易保证金 | 见资产简介 |
办理竞买登记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5年8月3日17:00前 |
转让方承诺 | ||||||||||||||||||||||||||
我方(******公司)****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标的 | 长城小客车、皮卡车2辆二手车 | |||||||||||||||||||||||||
资产简介 |
2、标的按现状转让及交付,标的行驶里程以实际数值为准; 3、转让方应提供车辆过户所需的材料,如需补办,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4、车辆的年审、**税逾期未办理,****管所办理,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5、车辆过户费用、更换牌号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需补办)、车船税(如需补交)、尾气检测(如需办理)、二手车交易税等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6、车辆交割:受让方成交价款到****交易所帐户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结后受让方可以提车。 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金额见资产简介,需在2015年8月3 日17:00****交易所指定帐户。 1、成功受让项目后,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成交价款;未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约或在网络竞价中未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成交价款支付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以货币****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支付期限: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资产评估机构 | **北方亚事****公司****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年5月13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14年11月30日 | |||||||||||||||||||||||||
评估值(万元) | 9.7185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李毅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地 址 | **县********水文站斜对面 | |||||||||||||||||||||||||
资产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内部审议 决议 | ****交易所公开交易 | ||||||||||||||||||||||||
批准单位 名称 | **** | |||||||||||||||||||||||||
批复文件 | ****公司处置部分闲置车辆的批复(桂有色〔2014〕370)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拍卖式报价 定时报价时间:2015年7月24日10:00-8月4日(每个标的定时报价截止时间不同,详见资产简介,定时报价截止后进入连续报价) 连续报价周期:2分钟 | ||||||||||||||||||||||||
竞买登记手续 | ●竞买人在2015年8月3日17时之前持有效的身份证明到我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我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法人: 1、填写《竞买登记与承诺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 1、填写《竞买登记与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原件经我所审验后退回。 ●竞买登记文件(包括:①网络电子竞价竞买登记指引 ②《竞买登记与承诺书》 ③《授权委托书》 ④《代支付款项说明》) 点此下载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71-****032(传真) 地址:****市**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楼 |
2.标的相片
附件1: 项目编号:BBWCQJY15-
转让项目
交 易 合 同
交 易 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资产转让事宜订立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公司
住所:**县********水文站斜对面 负责人: 李毅
委托代理人: 黄富行 电话: 0771-****760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二、转让标的及交易内容
1、转让标的:长城小客车、皮卡车2辆二手车 。详情如下:
车辆牌号桂R-DB933、桂R-78722 车辆类别 小型客车、皮卡车
厂牌型号 CC6460KH65 CC1031PA64 颜色 棕色 绿色
发动机号码 ****846149 TH3315 车架号码 LGWFFCA51BB000964 LL6254C0X7A046920
初次登记时间 2011年7月 2008年3月 登记证号****07579 450****20979
行使里程148685 94299 KM 使用年限至 2026 年 7 月 12 日
车辆年检有效期至 2015 年 7 月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 年 月(证号 )
车辆保险险种1 2 3 4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2015 年 7月 12 日
配置
其它情况
2、转让标的由甲方委****交易所公开转让,采用
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最终由乙方成功受让。
3、成交价格:人民币 元(¥ .00 )
三、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乙方应在 2015 年 月 日17:00前将成交价款缴****交易所如下帐户,车辆过户手续办结、双方无其它异议后****交易所结转给甲方。
户名:****交易所****公司
账号:550********00054
开户行:****分行
四、双方约定
1、甲方应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各类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2、甲方享有车辆处置权,将车辆按现状转让。乙方确认在交易之前已对车辆的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同意按车辆的现状进行交易。
3、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本合同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车辆过户
1、乙方成交价款到****交易所帐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车管所、保险公司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税、费由乙方承担。车辆过户手续完毕后,乙方方能提车。
(1)甲方应提供车辆过户所需的材料,如需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
(2)车辆的年审、**税逾期未办理,****管所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车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逾期未办理,****公司重新申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2、****管所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本合同解除,车辆转让费返还给乙方;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费不再返还乙方,甲方可将标的另行处置。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的原则协商解决,或****交易所沟通、调解。协商、调解无效时,可以向 甲 ****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本合****交易所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款的,乙方原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甲、乙双方应支付****交易所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金额作为对甲方在此次交易中的损失的赔偿;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等额的赔偿;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原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甲、乙双方应支付****交易所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金额退还给乙方,双方对此次交易中发生的费用及承担比例自行结算。
2、乙方不按时支付成交价款或甲方不按时交付标的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价款的 1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就差额部份向违约方追偿。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一方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3、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须订立书面协议,并****交易所备案。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交易所留存一份。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