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4-123(四区52)46031
H24-123(四区52)46031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5.00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2024-11-13 |
2024-11-19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联系电话:0579-****0170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H24-123(四区52)46031 | ||
资产来源 | 其他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1、自由报价:2024年11月13日上午8:00开始, 所有标的同时开始自由报价。 2、限时报价: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开始,每隔3分钟按清单顺序依次结束自由报价,自动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限时报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报价时间周期。 二、 1、商位按《****商贸城商位使用权转让、转租管理规定》中定向安排实施管理。 2、本次标的租赁期限:自竞得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租金(详见出让清单)及相关费用在签订协议前一次性交清。履约保证金:带A、B的半间商位1500元/个,其它整间商位面积≤45㎡的3000元/个。 3、本次出让商位设四年培育期,给予租金优惠,第一轮培育期(竞得之日至2026年10月20日)为租赁价格*50%,第二轮培育期(2026年10月21日至2028年10月20日)为租赁价格*70%。 4、标的需个性化装修,内部装潢不得擅自改变标的外立面结构,不得损坏原有消防、空调等设施。 5、意向报名人须在报名前提前确认本次出让标的内部情况,出让方不负责标的内部构置、设施安装等工作。 6、新入场主体需注册成为Chinagoods钻石会员。 7、本轮使用期满后,由****集团****公司无条件收回商位使用权,下一轮商位的使用权人、使用期限和使用费视市场实际情况由****集团****公司重新确定。 8、对于本次商位使用权竞得人,******保理可提供融资服务。融资比例最高可达成交价的50%。具体情况请咨询电话: 159****0756陈经理;159****3821陈经理。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商贸城四区市场南大门四楼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850480G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5.0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本次出让标的物出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出让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1月27日16:00****交易所交****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遇市场布局调整,商位使用权人应无条件服从,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自动终止,商位使用权人的商位使用费和其它费用(如履约保证金、物业费2.78元/㎡/月等,但不含取得资格的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量)计算。 2、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商位使用权人承担责任。 3、本次出让标的物的面积以主管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成交后,办理商位协议签订手续及需要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商位协议签订: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出让方统一通知买受人签订《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 5、商位交付时间:待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并签订《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后按出让方要求交付。 6、凡参加竞价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交易所对出让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察看并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标的物、接受本次出让的有关条款并愿对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物及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条款有任何异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次公开出让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出让清单(H24-123).xlsx 、 四楼剩余商位拍卖图.pdf 、 附件:****商贸城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1).doc |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579-****0170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黄先生 | 电话 | 0579-****005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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