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国际机场国航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过渡用房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过渡用房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过渡用房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谈判公告
********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过渡用房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过渡用房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地点:**市 (五)项目需求: 功能目标:
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出具沉降观测报告及沉降观测报告,基坑回填后出具基坑监测总结报告,竣工验收一年出具沉降观测总结报告。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5)《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
(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9);
(7)《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京建发〔2013〕435号;
(8)现行国家、 **市(省/市/自治区)、行业的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本合同约定执行的技术标准在本合同签署生效时应为最新技术标准,如果合同签署生效前,本合同约定执行的技术标准被修改或修订的,则合同双方执行最新的技术标准。如果合同签署生效后,本合同约定执行的技术标准被修改或修订的,则双方可执行最新的技术标准,如果新修改或修订的技术标准系国家要求必须强制执行的,则双方应当执行最新的技术标准。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5)《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
(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9);
(7)《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京建发〔2013〕435号;
(8)现行国家、 **市(省/市/自治区)、行业的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本合同约定执行的技术标准在本合同签署生效时应为最新技术标准,如果合同签署生效前,本合同约定执行的技术标准被修改或修订的,则合同双方执行最新的技术标准。如果合同签署生效后,本合同约定执行的技术标准被修改或修订的,则双方可执行最新的技术标准,如果新修改或修订的技术标准系国家要求必须强制执行的,则双方应当执行最新的技术标准。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3日内组织监测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委托及合同要求确保监测项目如期完成。
3.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监测成果。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5.施工之前,乙方须制定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方案,方案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及设计单位对基坑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中关于基坑观测及沉降观测的要求。
6.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时段、报警值、监测结果的分析要求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7.基坑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基坑、支护构件、周围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设施进行动态监测的结果,必须作出分析,监测分析报告经监测人、监测项目负责人、乙方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提供给施工、监理、设计、发包人。
8.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结果报告必须包括监测项目、允许值、报警值、数据分析、变形—时间曲线以及监测结果评述。提供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每次观测中间成果;(2)沉降变形观测点位置示意图及各周期沉降;(3)变形测量的时间,位移量曲线图;(4)沉降进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5)竣工技术报告等。
9.监测数据接近或超过报警值时,乙方应及时向工程参****安监站报告。若出现险情,乙方立即口头报告建设方及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再作书面报告签字确认,建设方必须及时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措施和抢险。
10.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精度要求和报警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
11.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反馈。乙方对所测各项目数据应进行分析,包括总量和增量变化,对可能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并作出警示。监测成果资料应及时反馈,对于异常情况,乙方首先口头通知建设方及施工方后,立即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建设方及施工方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委托及合同要求确保监测项目如期完成。
3.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监测成果。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5.施工之前,乙方须制定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方案,方案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及设计单位对基坑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中关于基坑观测及沉降观测的要求。
6.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时段、报警值、监测结果的分析要求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7.基坑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基坑、支护构件、周围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设施进行动态监测的结果,必须作出分析,监测分析报告经监测人、监测项目负责人、乙方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提供给施工、监理、设计、发包人。
8.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结果报告必须包括监测项目、允许值、报警值、数据分析、变形—时间曲线以及监测结果评述。提供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每次观测中间成果;(2)沉降变形观测点位置示意图及各周期沉降;(3)变形测量的时间,位移量曲线图;(4)沉降进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5)竣工技术报告等。
9.监测数据接近或超过报警值时,乙方应及时向工程参****安监站报告。若出现险情,乙方立即口头报告建设方及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再作书面报告签字确认,建设方必须及时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措施和抢险。
10.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精度要求和报警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
11.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反馈。乙方对所测各项目数据应进行分析,包括总量和增量变化,对可能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并作出警示。监测成果资料应及时反馈,对于异常情况,乙方首先口头通知建设方及施工方后,立即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建设方及施工方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验收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结果报告必须包括监测项目、允许值、报警值、数据分析、变形—时间曲线以及监测结果评述。提供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每次观测中间成果;(2)沉降变形观测点位置示意图及各周期沉降;(3)变形测量的时间,位移量曲线图;(4)沉降进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5)竣工技术报告等。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正常。 | |
(四)须具备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含及以上)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五)参加此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六)在信用中国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集团有限公司淘汰供应商禁用期、****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未在不良行为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取证核查期间。 | |
(八)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1月1日至今,合同额在30万元(含)及以上的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方面的相关业绩,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主体、金额、期限、订立时间、服务内容等、签章页)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十)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采购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5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5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5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业绩数量等方面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5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申请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
8.****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 |
9.具有近三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
10.响应截止时间前15天内的“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完整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息记录的截图 | |
11.提供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主体、金额、期限、订立时间、服务内容等)、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其他可以证明的资料。 | |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2.每份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首页章及骑缝章,并上传复印件(PDF格式)。3.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联系渠道。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投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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