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属一批报废存货(资产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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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所属一批报废存货(资产包二)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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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8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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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
动态报价 |
共同披露: 一、本次处置资产含增值税价值。 二、本次处置资产处于报废状态,非原地、非原用途、非继续使用,将不能在原地、原用途以任何方式继续使用。 三、本次资产转让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四、意向受让方需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受让方报****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五、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交易所无关。 资产包一披露: 一、本次处置资产包一为机器设备,包括中联摊铺机、4-10高温电炉、扫描性钢筋位置测定仪、抽提仪等4台,均购置于2014年-2016年,已达到报废年限,功能老化,无修复价值,无购置凭据,目前均处于报废状态,存放于**地区木什乡库房,**县308大院。 二、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拆除、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拆除、安装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 三、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四、其他详见《评估报告》《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资产包二披露: 一、资产包二为存货,包括钢材、钢筋、马路切割片,钢模板等9项均购置于2017-2023年,为工程项目遗留的边角料、马路切割片、钢模板等,无购置凭据,已报废,预估333吨,存放于**地区木什乡库房、**县308大院、格达良沥青库,往**县方向11公里处。 二、本次处置资产须实际称重,根据实际称重与成交单价确定最终成交价。最终成交单价确定后,受让方须先按照资产明细表中的预估吨数与成交单价作为交易价款,预估重量约333吨(670828.5元),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预估总交易价款和预估交易服务费等****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实际称重,以最终成交单价与称重后的实际重量计算最终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最终金额与《产权交易合同》中的预估值有差异的,双方可签署《补充合同》,并履行多退少补相关程序。 三、 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拆除、过磅、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拆除、过磅、安装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 四、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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