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 **市芗**芝山街道**谢溪头新苑4幢502号—505号、402号—405号及302号—305号招租项目 (资产**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市芗**芝山街道**谢溪头新苑4幢502号—505号、402号—405号及302号—305号招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了盘活集体资产**,******社的集体经济,****址在**市芗**芝山街道**谢溪头新苑4幢502号—505号、402号—405号及302号—305号,总面积为783.06㎡的村集体资产,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的资产**数量,如下:
序号 | 房产名称 | 面积(㎡) | 备注 |
1 | **谢溪头新苑4幢502号—505号、402号—405号及302号—305号 | 783.06 | |
总计 | 783.06 |
四、投标底价:
1、本项目的投标底价按8年租金总价进行报价。
2、投标底价:本项目按租金为¥7.5元/㎡/月,每月租金为¥5872.95元/月;每年租金为¥70475.40元/年,8年总租金合计:¥546184.35元。
3、租赁年限共计8年(包含3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五、投标人资格:
本次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合法经营、资信良好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诚实守信者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每1人仅限报名1次,每人只有1个投标权(1个投标号码);
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需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下午17:30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且必****银行卡账户或企业单位报名的需由其基本户转账缴交,方可生效及参与投标。
4、投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己承担债权债务,一切税费等自负(包括水电、工商营业执照年检等费用),安全责任事故自负,不得从事违法危险品经营。承租时间内承租方负责该用房的水、电、网络、物业等费用)。
5、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六、租赁年限:共计8年(包含3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七、公告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不少于5 个工作日)。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下午15:00时;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下午15:00时(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3、开标地点:****社区****中心(地址:**市芗**瑞京路299号**双珑原著6幢03****武装部旁边);
4、逾期送达的(指在2024年11月27日下午15:00时之后)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一是本次投标设定业主控制底价,投标人报价低于业主控制底价的,均视为无效标。二是一旦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最高报价,将采用抽签(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一中标人一旦放弃中标权,将取消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由第二中标人顺延中标,依次类推。
十、报名方式: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市**区大恒城市之光12幢1803室)进行报名。
2、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市**区大恒城市之光12幢1803室)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有不详,请电话联系咨询(139****8726)。
十一、注意事项:本次招标标的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原则。开标当日投标人须持有效证件复印件【竞买人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是法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是法人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转账凭证复印件)、承诺函方可参加招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委托人:****;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36****9986;
代理单位:****;
联系人:小蔡 ; 电 话:139****8726;
监管中心:**市芗****社区****监管中心;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96-****049;
十三、保证金账户:
1、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下午17:30时;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转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且必****银行卡账户或企业单位报名的需由其基本户转账缴交,方可生效及参与投标。
4、招标人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公司上墩支行;
账号:908********100****7047;
投标人须在2024年11月26日下午17:30时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指定账户。非中标人在开标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租赁合同且缴纳履约保证金后 7个工作日天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款项(第一期租金)时,须一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该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后方可无息退还,且不能抵扣租金。
若因中标人原因不签订或不履行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第二名递补,第二名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并缴纳第一期租金时,需同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以此类推。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人民政府网站、****等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委托人:****
代理单位:****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