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县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名称: | ****征收土地预公告 郎征预告〔2024〕27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6 | 发布日期: | 2024-0-26 |
****征收土地预公告
郎征预告〔2024〕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社区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二、三、四**茅岭路,南至郎川大道,西至香山路,北至钟桥河路。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县城综合主**北部胥河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2年6月11****政府****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社区范围内,采用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并在****门户网站(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办事处,联系人:施俊,联系方式:****001。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4年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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