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14:3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4:3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省****市政府****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 articleId=%2FlBbNA%2B6TEMaN6naR91rOw%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应按照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和“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及加密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1、标前准备(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政府****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临时或正式均可参加投标),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后应注册为正式供应商。
2、制作投标文件前各投标供应商先学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学习专题》的内容。
https://edu.****.cn/luban/e-biding?utm=a0004.****.4f6f4630e0d111e9aec67f342b8df9a1
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http://zfcg.****.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二)《****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三)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五)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六)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政府采购网首页的“**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七)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武**北岭新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臧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7254
质疑联系人:臧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8****72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武****广场C区10幢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0157
质疑联系人:顾伶媛
质疑联系方式:159****0647
3. ****管理部门
地 址:武****路100号5楼
传 真:
联 系 人:魏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637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