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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报来由**市润港工程****公司编制的《**市**区八塘街道苏岗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灌溉水源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同意出具《**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河许〔2024〕4号)。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意见,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河许〔2024〕4号)
****水利局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河许〔2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书,作为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项法定凭证。 |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名称 | **市**区八塘街道苏岗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灌溉水源工程 | |
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 | **** | |
项目选址 | 土地整治项目位于**区八塘街道苏岗村和**村,****水库管理范****泵站和输水管网。****水库库岸边,副坝西北方向,距离副坝直线距离500m。 | |
建设规模 | 泵站总装机150KW,等别为Ⅳ等,规模为小(1)型。泵站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 | |
许可核定意见 | ||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市**区八塘街道苏岗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地块位于**区八塘街道苏岗村和**村,地块属于武思江灌区范围,但位于灌区渠系末端,供水量难以保障,且原地块属于荒地和旱地,现将其提质改造为水田,需水量增大,仅靠渠道供水远远不足,****水库****泵站引水至片区,以此来解决土地综合整治671.58亩灌溉用水问题。项目的实施可有效解决项目农业用水矛盾,优化区域水**配置,有利于提高区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符合国家**乡村的战略方针。 二、工程建设方案 基本同意工程建设方案。 抽水泵站由进水口、进水涵、进水前池、泵房、工作桥五部分组成,****水库库区内,布置型式为C20砼八字翼墙结构,总长10m,基础高程46.42m,内设沉砂池,池底高程46.31m,坎顶高程46.81m;进水涵采用预制钢筋砼Ⅱ级排水管,涵管采用C15砼做管座,接口处采用钢丝网及1:2水泥砂浆抹带,总长70m;进水前池为C30钢筋砼方形结构,池基础高程为46.20m,池底高程为46.60m,顶部为150mm厚C30钢筋砼盖板,盖板顶高程为51.75m,从前池引出两条吸水管DN300球墨铸铁管分别长14m至泵房离心泵,吸水管最低工作水口高程为47.70m;泵房基础底部高程为49.75m,泵房内地面高程50.65m,为方筒式安装箱结构,由地下机组层、控制室层组成,泵房总高8.85m,泵站位置50年一遇校核水位为54.50m,20年一遇设计水位为54.39m。项目设计灌溉面积671.58亩,****泵站抽水流量为183.17m3/h,水泵机型选择离心泵2台(一备一用),总装机150KW。 输水管网:项目设计70m长的DN800(Ⅱ级)砼管引水至进水前池,**DN300铸铁管引水管路42m,其余输配水管采用**度管聚乙烯(PE)塑料管。灌区输水管道为塑料管管线,铺设方式为地下埋管。**主输水管道De250PE管4795m,片区配水管道De200PE管1781m、De160PE管1500m、De110PE管983m。 三、防洪要求 ****泵站总装机150KW,等别为Ⅳ等,规模为小(1)型,主要、次要建筑物的设计分别按4、5级设计。项目的防洪标准为:设计洪水标准P=5%(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P=2%(50年一遇),符合国家标准《泵站设计标准》(GB50265-2022)和《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要求。 (二)基本同意《**市**区八塘街道苏岗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灌溉水源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水库壅水影响可忽略不计、水库水位不变、库区流态整体平稳、对水库行洪影响轻微、****水库整体河势稳定性、水库运行及大坝安全无影响的分析结果,工程满足防洪要求。 (三)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需****水利局、贵****水库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做好施工期岸坡的观测,对水利及其它设施要做好防范保护,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四)建设单位应尽快完成项目水**论证等专题内容,获得取水批复;项目施工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废****水库。 (五)工程竣工验收时须通知我局参加,并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将竣工资料报我局备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六)工程投入使用后,必须服从水利工程管理及防汛安全管理。 (七)工程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由项目业主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水利局 2024年10月29日 | ||
附件 | 1、工程项目区地理位置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