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3 09:42:01
****大豆油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大豆油销售****1119)
****市场(受托方)受****(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4年11月19日09:30在**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1、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福绎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130吨(7066箱每箱5升×4瓶)。设1个标的。
2、质量: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看样地点:小朴粮库1D1-6仓。联系人:郑兵139****7717。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6:00。
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1月18日16:00前打入****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30********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逾期未提清货物的,视作违约处理。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00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10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他: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1、****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2264,0577-****5921;
财务部:0577-****5918;
传真:0577-****5921;
2、委托方联系人:郑兵139****7717。
特此公告。
****市场
2024年11月13日
****储备大豆油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大豆油销售****1119)
一、数量、质量:
1、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福绎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130吨(7066箱每箱5升×4瓶)。设1个标的。
标号 | 品种 | 生产年份 | 品牌 | 储粮地点 | 数量(吨) |
**001 | 福绎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 | 2023年11月 | 福绎 | 小朴粮库1D1-6仓 | 130 |
2、质量: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看样地点:小朴粮库1D1-6仓。联系人:郑兵139****7717。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务必于2024年11月29日完成提货(不可抗力除外)。逾期提货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方的保证金。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计量办法:出库数量由中标方车板点件为准。
3、交货地点:小朴粮库1D1-6仓。
4、提货方式:库仓内交割,由中标方安排车辆及装卸人员(仓库为老库,需短驳,费用由中标方自理)。
三、成交后的货款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自行结算。
2、货款结算期限:中标之日起三日内签订合同,货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先付款后提货),逾期视作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说明
1、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逾期签订合同,违约方按违约处理。
4、逾期支付货款按违约处理,卖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标的内货物享有处置权,同时买方交纳该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抵作违约金赔付给卖方,未提货部分的货款退还给买方。
5、逾期提货:买方必须在提货截止日内提货完毕(除卖方或特殊原因外),否则卖方可采取以下方法处理:卖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标的内货物享有处置权,同时买方交纳该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抵作违约金赔付给卖方,未提货的货款退还给买方。
五、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中标方应在提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近期****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我市场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市场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