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汽车吊、行吊、发电机等租赁招标公告
本项目**港**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项目已由**市****委员会《**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0-500102-04-01-22786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港**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汽车吊、行吊、发电机等租赁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租赁机械的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5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3日10时至2024年11月18日10时,(**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p.****.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3日1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投标包件号)
5.2 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信息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p.****.cn/)和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sup.****.cn/)上发布,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
1 | 轮胎起重机 20-25t | 39.****0000 | 台 | |
2 | 轮胎起重机 40-50t | 14.****0000 | 台 | |
3 | 轮胎起重机 20-25t | 14.****0000 | 台 | |
4 | 轮胎起重机 8-16t | 26.****0000 | 台 | |
5 | 轮胎式门式起重机 ≤50t | 22.****0000 | 台 | |
6 | 轮轨式门式起重机 ≤100t | 10.****0000 | 台 | |
7 | 内燃柴油发电机组 >320kW | 7.****0000 | 台 | |
8 | 内燃柴油发电机组 >320kW | 14.****0000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