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管式分离膜项目(一期工程)已****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有机管式分离膜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开环建审【2018】6031号)。
****有机管式分离膜项目(一期工程)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4年10月全部建成。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5日至2025年4月5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生产设备调试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市**区南一路13****工业园5号厂房
联系人:吕经理
电话:188****8831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气:
搅拌废气、抽真空废气由管道送至“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晾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由引风机送至“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相关要求(VOCs:60mg/m3、3kg/h);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15m高排气筒限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VOC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臭气浓度:16(无量纲))。
噪声:
对风机、泵类等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灯管、废活性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无纺布边角料、废切割料、废包装桶、不合格品。其中无纺布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割料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废包装桶由供货厂家回收并用于其原始用途,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灯管、废活性炭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废水:
生活污水与纯水设备排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中B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湿地,最终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标准排入**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