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下达的职能分工,****农业农村局委托,****组织有关专家对**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专家评审。评审工作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共计21.95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9.4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55万亩。
2.建设内容
田块修筑347亩,耕作层剥离和回填347亩,地力培肥164625亩,衬砌明渠(沟)111.766公里,农桥11座,涵洞242座,机耕路233.304公里,岸坡防护工程2226米。
三、建设地点
**县足民乡、**镇、辽**镇。
四、建设期限
2024年至2025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74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620.7万元、省级资金1878.3万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GZ资金。
六、相关要求
****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制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等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制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农业农村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依据已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年度实施计划,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方案及投资,并于批复后5日内编制实施计划报送省级审核批复。
(六)项目批复后,抓紧开展项目实施各项准备工作。工程开工前,对涉及建设征地、水土保持、各类保护区等相关建设内容,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确保工程顺利开工。同时,按照《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中明确以工代赈要求的通知》(吉发改代赈联2023[495号])文件要求,研究落实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
(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现就以上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于学峰
电话:189****8989
****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3日
初审:张楚
复审:于学峰
终审:杨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