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一、招标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超限检测点和双水超限检测点联网建设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安装调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近两年内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参加投标。(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投标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原件查验);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联网建设方案、服务保障措施、售后质量保障措施等)。
二、技术要求
1.项目概述
根据《****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交执字〔2023〕308 号)和《****检测站(点)系统联网运行建设技术指南》中有关超限检测点设备技术要求,对**、双水超限监测点原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达到联网运行要求。详细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需求 | 单位 | 数量 |
一、**超限检测点联网建设 | ||||
1 | 轮轴识别设备 | 准确识别检测车辆轴数 | 套 | 2 |
2 | 称重工控机 | 用于采集、存储称重数据,将数据传输到**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 | 套 | 1 |
3 | 车身侧面、车尾抓拍设备 | 在原有车牌识别设备基础上,增加车身侧面、车尾抓拍设备,应能清晰获取车头、车尾、车侧面3张图片和车辆称重视频录像。图片分辨率应≥300万像素,且可清晰叠加字符。 | 套 | 3 |
4 | 车辆外廓尺寸检测设备 | 采集车辆外廓信息,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信息,并记录车辆通过时间。 | 套 | 1 |
5 | 电子围栏监控设备 | 1.应能清晰识别车辆车型、号牌、车身颜色、车牌颜色等信息; | 套 | 1 |
6 | 称重网络管理系统升级 | 升级称重网络管理系统软件、采集称重、轮廓、电子围栏数据,根据**省治超联网****检测站(点)数据上传接口规范协议等要求将相应数据上传至**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 | 套 | 1 |
7 | 摄像机集中电源 | 更换摄像机集中电源。 | 套 | 1 |
8 | LED屏主控卡 | 更换LED屏主控卡。 | 套 | 1 |
二、双水超限检测点设备升级维修 | ||||
1 | 车尾抓拍摄像机抓拍设备 | 增加车尾抓拍设备 | 套 | 1 |
2 | 称重网络管理系统升级 | 升级称重网络管理系统软件,根据**省治超联网****检测站(点)数据上传接口规范协议等要求将相应数据上传至**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 | 套 | 1 |
3 | LED屏主控卡 | 更换LED屏主控卡。 | 套 | 1 |
2.项目要求
▲2.1产品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2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3产品在保修期内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2.4包装要求:要求使用通用的标准包装,适合于长途运输,外包装到货时完好无损。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卖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投标人负责。
★2.5本次升级改造的设备及软件保修期为自验收之日起2年。
2.6投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分包给第三方,禁止转包和变相转包。
★2.8投标人投标的设备及软件应满足以下指南规范要求:
(1)《****检测站(点)系统联网运行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2)《****检测站(点)数据上传接口规范》;
(3)《****检测站(点)管理办法》。
2.9投标人应保证施工中自身的各项安全(包括财产安全以及人员安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方设施、物品损坏或丢失的,由投标人照价赔偿。如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过错造成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工作人员)伤亡的,均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2.10投标人应当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安全,出现信息泄露或者丢失等情况的,应当立即启动补漏、恢复等补救措施。
2.11投标人应安排符合本项目需要的提供素质高、经验丰富的人员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投标人安排的服务人员仅与乙方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关系,因此产生的劳动争议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3.监督与处罚:
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小组或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及甲方用户拥有监督乙方提供技术货物/服务的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注:本招标项目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应当满足这些要求,若有一项带“★”的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被视为主要的要求。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先生 0750-****836;
联系地址:****潮****门市**区潮连大道18号)。
四、该采购需求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