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钢塑复合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东门十五里牌(318国道旁)
中标金额(单价总和/元):603.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603.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4.9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钢塑复合管采购 品牌:金洲 规格型号:DN15×2.8、DN20×2.8、DN25×3.2、DN32×3.5、DN40×3.5、DN50×3.6、DN65×4.0、DN80×4.0、DN100×4.0、DN125×4.0、DN150×4.5、DN200×6.0 数量:按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单价总和:603.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詹会娟(组长),王秀丽,李大鹏,高玲玲,唐方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胜利路**大厦13楼,联系人:侯工,联系方式:175****567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淮**路 137 号
联系方式:0557-****373
名 称:****
地 址:**市磬云路**大厦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8****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