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41042号】平顶山市中医医院肺功能测试系统采购项目(2023年省级部分专项补助(平财预[2023]243号上级当年下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肺功能测试系统采购项目(2023年省级部分专项补助(平财预[2023]243号 上级当年下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08时4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肺功能测试系统采购项目(2023年省级部分专项补助(平财预[2023]243号 上级当年下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7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7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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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范围:****肺功能测试系统采购项目(2023年省级部分专项补助(平财预[2023]243号 上级当年下达))项目(肺功能测试系统一套)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实施工作,使设备进入良好运行阶段);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6 质 保 期:3年; 5.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为计量设备,须提供国家型式批准证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7供应商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止时点:自采购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 |||||||||||
3.方式: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05日08时40分(**时间)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05日08时40分(**时间)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采****政府采购政策 2.1、对小微企业的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3、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要求:****财政厅****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监督单位:****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0MB1N33980Q 联系电话:0375-****595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市翠竹路与**路交叉口240米 | |||||||||||
联系人:孟琳 | |||||||||||
联系方式:0375-****60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广场4号楼30层 | |||||||||||
联系人:陈鹏飞 | |||||||||||
联系方式:130****733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鹏飞 | |||||||||||
联系方式:130****7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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