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4年宁溧出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名称 | 四至 范围 | 土地出让面积 (㎡)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 | ||||
规划用地 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m)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1 | **** | 溧****社区蒲塘桥路以东、蒲杜路以南地块 | ****居委会;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蒲杜路。 | 9816.87 | 商业40 | Rc****中心 | 1.0<Far≤1.1 | ≤18 | ≤55 | / |
二、出让价格和相关要求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 940 | 188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三、出让条件
(一)本批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中心用地,其设置应符合《**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宁政发﹝2023﹞44号),具体要求如下:
①****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③社区书屋,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④体育活动站/场,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⑤****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
⑥托管中心(含儿童之家),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⑦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⑧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以上公共设施建筑面积总计不小于1270平方米,****办事处出资建设,建****办事处,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办事处支付给竞得人,对应分摊土地按划拔方式办理用地登记手续,出让价款不作调整。
3.该地块除配建公共设施外,剩余可配建商业。地块内配建的商业用房均可上市销售、转让。
4.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结算协议》。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公开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该地块以现状条件交付。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批次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受让人如需变****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资料至**区永阳街道中**路17号三楼311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1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登录“**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4年12月13日9:3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办理
地块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竞得通知”,按“竞得通知”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信用管理要求
1.竞买人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市土地市场竞买。
2.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纳入**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市土地市场竞买。
3.地块开发建设产生违约责任的,****公司外,竞得人须承担主要责任,项目公司产生失信行为的,将纳入**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市土地市场竞买。
4.对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群众投诉集中、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竞得人,经建设部门认定须联合惩戒的,一并纳入**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市土地市场竞买。
十、其他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竞买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土地市场信用记录,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进入**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
3.出让人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成交价测算说明,溢价部分按照各用途、各类型溢价率均与综合溢价率相同计算。
4.****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
2024年11月12日
****地址:**市**区永阳街道中**路17号
网站:**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58.****.148:801/)
**土地市场网(http://www.****.cn)
**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
****(http://www.****.cn/njls/)
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话: (025)****6282 财务咨询电话: (025)****616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6433 出让金缴纳咨询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