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仓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甲类仓库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 ****-甲类仓库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设计单位 | **发****公司 | ||
建设位置 | **县城沿海工业城 | ||||
报批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用地规模 | 总用地面积38952.2平方米。 | 建筑层数 | 1层。 |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约58482.24平方米,其中甲类仓库建筑面积为95.13平方米。(具体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 停车位 | 机动车146辆,非机动车430辆 | ||
容积率 | 1.498 | 建筑密度 | 48.22% | ||
后退红线 | 见总平面图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依建设单位申请,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总平面图以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本公告,其他内容可****服务中心B04、B05窗口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总平面图、主要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 | ||||
公示单位 | ****规划局 | ||||
公示期限 | 从2024年11月14日起到2024年11月25日止 | ||||
公示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 | ||||
意见反馈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与本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公示之日起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人,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听证参加。人人作为听证参加人。 1、联系电话:****6290 2、来信请寄:****服务中心B04、B05窗口,邮编:317100 |
****规划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