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非执法性辅助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商谈
预算金额:65万/年
最高限价:65万/年
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展现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拟以服务外包的方式计划采购非执法性辅助服务。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供货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如遇政策调整或采购预算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6.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形第1、5、6以“信用中国”(http://www.****.cn)、“信用**”
(http://credit.****.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第(2)(3)(4)以承诺函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证明。
三、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报送资料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五、报送资料(一)报送资料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送资料地点:**市淮**路129号****大楼八楼803室(财务科)。
(三)报送资料方式:现场报送或邮寄报送,邮寄报送应在密封文件夹外用快递包装包裹。
六、联系方式**市淮**路129号****
联系人:赵科长****053、王主任****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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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