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兆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0万吨/年修复土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79001Q | 建设单位法人:郦利安 |
刘杏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浣东街道阮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增10万吨/年修复土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浣东街道阮村 |
经度:120.3593 纬度: 29.7838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9 |
诸环建〔2022〕18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33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79001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079001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913********621798R,****0402MACH519Q41 | 竣工时间:2023-11-27 |
2023-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01 |
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902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形成年处置修复土1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形成年处置修复土1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原料计量:污染土壤暂存库内配套设计了行车、机械抓斗、配料斗、电子计量称。用机械抓斗将污染土抓到配料斗内经电子计量称进行计量,水分较大的污染土壤在暂存库内与水分低的污染土进行配料,以保证配料的连续性与掺入比例的正确性。计量后用皮带输送到破碎机。(2)污染土经计量后,与石灰石共同进入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后入库备用,破碎产生的粉尘由袋式除尘器收集回到石子输送设备。含污染土的石灰石与其它原料进行配料与计量后一同进入立磨进行粉磨。输送长皮带采用全密封,各下料点安装有除尘设备,以防灰尘外溢。粉磨完成后的生料粉化验室每小时进行质量检测,符合要求的进入窑水泥窑内进行高温煅烧。由于水泥窑内的烧成温度达到1400-1500℃,有机物均被分解成无机盐类及氧化物。被分解的无机盐及氧化物在窑内大量的碱性氧化物(氧化钙)环境下会被碱性氧化物吸收。同时由于水泥熟料主要成分为硅酸盐矿物(硅酸三钙、硅酸二钙、铝酸三钙、铁铝酸四钙)对有害物质有很强的固化作用,污染土中存留的有害成份会被固化在水泥中。 | 实际建设情况:污染土壤自运入厂内后其转运过程均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输送方式,人工 参与极少。(1)原料计量:污染土壤暂存库内配套设计了行车、机械抓斗、配料斗、电子计量称。用机械抓斗将污染土抓到配料斗内经电子计量称进行计量,水分较大的污染土壤在暂存库内与水分低的污染土进行配料,以保证配料的连续性与掺入比例的正确性。计量后用皮带输送到破碎机。(2)污染土经计量后,与石灰石共同进入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后入库备用,破碎产生的粉尘由袋式除尘器收集回到石子输送设备。含污染土的石灰石与其它原料进行配料与计量后一同进入立磨进行粉磨。输送长皮带采用全密封,各下料点安装有除尘设备,以防灰尘外溢。粉磨完成后的生料粉化验室每小时进行质量检测,符合要求的进入窑水泥窑内进行高温煅烧。由于水泥窑内的烧成温度达到1400-1500℃,有机物均被分解成无机盐类及氧化物。被分解的无机盐及氧化物在窑内大量的碱性氧化物(氧化钙)环境下会被碱性氧化物吸收。同时由于水泥熟料主要成分为硅酸盐矿物(硅酸三钙、硅酸二钙、铝酸三钙、铁铝酸四钙)对有害物质有很强的固化作用,污染土中存留的有害成份会被固化在水泥中。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现有初期雨水和渗滤液经收集后入窑焚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气:按要求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排放达到《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噪声:合理布局,并切实落实好设备的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固废: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要求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不新增人员,仅产生渗滤液,渗滤液经收集后掺入污染土壤入窑焚烧,不外排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入窑焚烧。生活污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和卫生间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送入兆山水泥氧化塘处理设施,卫生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也送入兆山水泥氧化塘处理设施,经过兆山水泥氧化塘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冷却水补充用水和绿化灌溉,不外排;废气: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经SCR 脱硝+氧化钙脱硫+布袋除尘处理后经75米高排气筒排放;窑头废气经四室静电除尘处理后由一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料破碎机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土壤暂存库废气经风管收集后进入水泥窑焚烧;噪声:企业选址于远离村庄的山坳中,利用山体这一天然屏障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在安装时合理布局,放置在车间内部;厂区四周设有围墙,同时种植了绿化带,从而减少噪声对厂界的影响;企业安排专人对产噪设备定期开展设备检查和维修,减少故障设备的噪声污染;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定期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固废:实验室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仓库,收集后进入水泥窑焚烧处置。项目产生的窑灰和粉尘按照要求收集后直接掺加入水泥熟料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于2024年08月05日~2024年08月06日对该项目氧化塘回用池进行现场监测和调查,依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进行评价,因《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已于2024年10月01日起正式实施,本项目回用水同时参考新标准限值。监测结果显示,****氧化塘回用池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均符合GB/T 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 **兆山环保新增 10 万吨/年修复土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14 水质》表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工业与产品用水,同时也满足GB/T 19923-202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表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要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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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02 | 92 | 0 | 0 | 3.02 | 3.02 | / |
0 | 54.4 | 630 | 0 | 0 | 54.4 | 54.4 | / |
0 | 1.37 | 262.29 | 0 | 0 | 1.37 | 1.37 | / |
0 | 0.5 | 0.6 | 0 | 0 | 0.5 | 0.5 | / |
0 | 7.07 | 21.65 | 0 | 0 | 7.07 | 7.07 | / |
0 | 0.079 | 2.17 | 0 | 0 | 0.079 | 0.079 |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5 | 2.17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24 | 1.08 | 0 | 0 | 0.024 | 0.024 | / |
0 | 0.006 | 0.21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氧化塘、化粪池 | 回用水水质处理达《城市 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 (GB/T19923-2005)表 1 再生水 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工业与产品用水后回用 |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仅产生渗滤液,渗 滤液经收集后掺入污染土壤入窑焚烧,不外排 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入窑焚烧。生活污水主 要为食堂废水和卫生间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 预处理后送入兆山水泥氧化塘处理设施,卫生 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也送入兆山水泥氧化 塘处理设施,经过兆山水泥氧化塘处理设施处 理后回用于冷却水补充用水和绿化灌溉,不外 排。 | 经检测,2024 年 08 月 05 日和 2024 年 08 月 06 日****氧化塘回 用池 pH 值范围为 7.5~7.6,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五日生化需氧量:9.1mg/L、 总磷:0.138mg/L、化学需氧量:31mg/L、氨氮:0.270mg/L、石油类:<0.06mg/L,均符合 GB/T 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 质标准 工业与产品用水,同时满足 GB/T 19923-202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SCR 脱硝+氧化钙脱硫+布袋除尘、布袋除尘、四室静电除尘 | 按要求设置废气收集处理 设施,废气排放达到《水泥窑协同 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3048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 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 |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经 SCR 脱硝+氧化钙脱硫+布袋除尘处理后经 75 米高 排气筒排放;窑头废气经四室静电除尘处理后 由一根 35 米高排气筒排放;生料破碎机经布袋 除尘处理后由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土 壤暂存库废气经风管收集后进入水泥窑焚烧。 | 经检测,2024 年 07 月 18 日和 2024 年 07 月 19 日****水泥窑窑 头除尘器出口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均符合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水泥制造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 经检测,2024 年 07 月 24 日和 2024 年 07 月 25 日****水泥窑及 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的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4.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 1.32kg/h,均符合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氨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4.82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mg/m3、氮氧化物 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28mg/m3、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均符合 GB 4915-2013《水 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大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泥制造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 用系统),氯化氢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3.9mg/m3、氟化氢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8mg/m3、汞 及其化合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1.68×10-4 mg/m3、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8.04×10-4 mg/m3、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4.03× 10-3 mg/m3,均符合 GB 3048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表 1 协同处置 固体废物水泥窑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硫化氢的最大排放速率为 0.011kg/h,臭气 浓度最大值为 724(无量纲),均符合 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值。 经检测,2024 年 07 月 19 日和 2024 年 08 月 06 日**** DA002 破 碎、粉碎粉尘废气出口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3.8mg/m3,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泥制造 破碎机、磨机、包 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经检测,2024 年 07 月 22 日和 2024 年 07 月 23 日****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出口二噁英类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0.0035ngTEQ/m3,均符合 GB 3048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表 1 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大气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并切实落实好设备的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工作噪声。企业选址于远离村庄的山坳中,利用山体这一天然屏障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在安装时合理布局,放置在车间内部;厂区四周设有围墙,同时种植了绿化带,从而减少噪声对厂界的影响;企业安排专人对产噪设备定期开展设备检查和维修,减少故障设备的噪声污染;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定期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 | 经检测,2024 年 07 月 31 日和 2024 年 08 月 01 日**** 1#厂界东、 2#厂界南、3#厂界西、4#厂界北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功能区标准,5#西奕村魏家 271 号环境噪声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 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功能区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要求处置。 | 本项目****实验室分析 ****实验室废物,主要成分为废药剂、试剂。项目不新增人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仓库,收集后进入水泥窑焚烧处置。项目产生的窑灰和粉尘按照要求收集后直接掺加入水泥熟料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我公司制订了环境管理程序制度,固废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同时建立危废暂存场所,将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分开暂存、生活垃圾与工业固废分开暂存。危废暂存场所按要求落实了防雨、防腐、防渗等措施。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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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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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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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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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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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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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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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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