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能源电子产业园(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百****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4-451002-04-01-532105(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市百东新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7.77亩。总建筑面积69922.97㎡,计容面积116654.7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配车间、测试车间、生产配套用房、制造车间、综合楼、研发办公室及研发车间、门卫室、雨水调蓄池以及建筑的给排水、电气、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期装配车间,建筑层数:2层,规划高度11.50m,门式刚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9940.33㎡;一期测试车间,建筑层数:1层,规划高度:11.50m,门式刚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2805㎡;生产配套用房。3#-1管理室,建筑层数:1层,规划高度5.4m,钢筋混凝土框架,建筑面积480㎡;生产配套用房。3#-2罩棚一,规划高度10.3m,钢框架,建筑面积181.07㎡;生产配套用房。3#-3罩棚二,规划高度4.8m,钢框架,建筑面积91.8㎡;二期装配车间,建筑层数:2层,规划高度13.85m,门式刚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7753.49㎡;二期测试车间,建筑层数:1层,规划高度:11.85m,门式刚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2915㎡;制造车间1,建筑层数:2层,规划高度:11.5m,门式刚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18457.88㎡;制造车间2,建筑层数:2层,规划高度:11.5m,门式刚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13732.88㎡;综合楼,建筑层数:3层,规划高度22.20m,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364.96㎡;研发办公室,建筑层数:4层,规划高度21.60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78.21㎡;研发车间1,建筑层数:4层,规划高度21.60m,****结构厂房,建筑面积2078.21㎡;研发车间2,建筑层数:4层,规划高度21.60m,****结构厂房,建筑面积2078.21㎡;门卫1,建筑层数:1层,规划高度5.40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1.26㎡;门卫2,建筑层数:1层,规划高度5.40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1.26㎡;设备用房楼,建筑层数:1/-1,规划高度6.00m,****结构厂房,建筑面积903.41㎡。
合同估算价:47000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925天(日历天)。
2.2.1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 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 3.3 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 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 号、 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 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 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11 月04 日至2024年11 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 **市跃进路19号**金都1单元410号****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于投标截止前(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04日09时30 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员递交,投标员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市跃进路19号**金都1单元413****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四塘镇百东新区深百产业园内。
联系人:潘晨联系电话:182****25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跃进路19号**金都1单元410。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2-****114
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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