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1、原“计划工期:30日历天”
现变更为“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原“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现变更为:“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原“异常低价处理:结合我省实际,现阶段,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定为90%,即595839.01元)。”
现变更为:“异常低价处理:结合我省实际,现阶段,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定为85%,即562736.84元)。”
4、原“企业业绩: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 万元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现变更为:企业业绩: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 万元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二、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三、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公告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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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宁****公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