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监测项目技术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4-05566
二、合同名称:职业病防治监测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职业病防治监测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省**区**门外建东街3号
联系方式:****5996
供应商(乙方):****
地址:******开发区尚稷8989号C座9层901室
联系方式:029-****70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1 | 职业病防治监测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 1(批) | ¥186,000.00 | ¥186,000.00 | 一、总体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检测为省级质控复核检测,要求投标机构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优先在原甲级资质技术服务机构中选择中标单位。 2、监测人员:监测人员具有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 3、监测设备:需保证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技术要求 1、检测范围 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质控复核检测,至少覆盖全省5个地市的40家用人单位进行现场验证。 2、检测对象 从各地市已开展检测的用人单位中抽样选取检测对象,****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化工、水泥生产、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玉石加工、宝石加工、汽车制造、蓄电池制造等。 3、检测要求 按照《2024年**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执行。监测企业****中心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采取抽样检测方式,选取用人单位部分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检测,检测应在工作场所处于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针对非连续作业的工作场所,应在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进行。监测岗位和监测地点选取及监测方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上一年度监测结果中粉尘或化学毒物所有超标岗位及相应的工作地点应纳入监测范围。 (2)上一年度在岗或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中出现由重点粉尘、化学毒物所致的疑似职业病或新发职业病的岗位和职业性噪声聋病例的岗位应纳入监测范围。 (3)除超标岗位外,连续2年纳入监测范围的大、中型用人单位及采矿业用人单位,原则上应避免重复监测同一重点岗位和工作地点。 (4)应选择《工作方案》附录B中列出的重点岗位/环节进行监测,监测的重点岗位/环节的名称应按附录B规范表述。 (5)根据用人单位规模,对接触粉尘岗位及工作地点的测量数量要求如下:①针对大、中型企业,每个用人单位应选取不少于4个接触附录B中规定粉尘的重点岗位进行测量,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监测点,监测点应在监测岗位所涉及的工作地点内选取;当存在应监测粉尘的重点岗位少于4个时,应全部进行监测,并将存在应监测粉尘的非重点岗位纳入监测,以满足监测岗位数量不少于4个的要求,所有符合监测要求的岗位总数不足4个时,全部纳入监测;②针对小、微型企业,应对接触附录B中规定粉尘的所有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测量。 (6)每个用人单位化学毒物监测的重点岗位数不少于4个,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监测点, |
合同金额: 1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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