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隆丰湖11片区11-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市隆丰湖11片区11-8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街道,地块四至范围为:
南临沱江路,北至规划武河路,西至规划**路。调查地块占地面积70761.3㎡(约105.24亩),****中心坐标为经度118.000566°,纬度34.354173°。
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委托****开展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项目组于2024年7月开展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的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到主要成果如下:
(1) 资料收集:本次调查通过2005年~2024年的历史影像图得知,调查地块2005年之前为农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2005年之后,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田;2022年调查地块内改种果树;2024年,调查地块中部新增一处简易板房,主要用于堆放木材;****人民政府征收。
周边地块主要为农田、****党校、****医院新区医院、****管理局和辽河**沟。周边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2) 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现状为现状主要为水稻田、树木。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未发现化学品使用,无刺激性气味,土壤无异味、颜色无异常情况。调查期间,未发现有外来堆土和固体废物的情况。
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按照40m×40m网格的系统布点法布设点位,地块内共采集了40个表层土壤样品。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所有土壤样品XRF重金属检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地方标准,PID检出值未见异常。
(3) 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属于**街道后沙沟村,部分地块属于陈楼镇飞地,地块后续规划为住宅用地。调查地块内历史和现状为农田、树木,未存在过工业企业。地块内未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外来堆土或固体废物。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现状主要为农田、****党校、****医院新区医院、****管理局和辽河**沟。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地块内无明确的污染源,周边地块对本地块的影响小,调查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一)地块使用权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街道长江路168号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0516-****9566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5****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