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水泥(长治)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矿山工程机械设备)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2,266.430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1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11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润巍****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汤颖莹 联系电话:021-****0517
受托机构联系人:汤颖莹 联系电话:021-****0517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孙轶先 联系电话:021-****7272-836、137****643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露天液压钻机、破碎锤等矿山工程机械设备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详见资产清单 |
规格型号 | 详见资产清单 | 计量单位 | 项 |
数量 | 36 |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3676号评估报告第十一特别事项说明(六)本评估结论为不含增值税的评估值,且不考虑资产交易环节可能存在的相关税费。(八)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中,1辆龙工叉车FD30、2辆挖掘机921C在2024年4月由华润****公司划转至华润****公司****公司。 |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资产为华润****公司****公司账面资产,项目成交后****公司开具发票。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华润****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省**高新区翟店镇崇道村西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递交受让申请并应在挂牌公告期内支付交易保证金50万元到****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完成价款支付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且递交保证金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①在****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④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交易所****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须****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交接,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公告附件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自行了解自身是否有相关资质受让使用标的资产。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并不限于内外部材质、数量、型号等),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无法过户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需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详见附件)。 7、受让方不得将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转包)他人,且****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0日内完成交接、移离和复原清场工作,履行完受让方责任。超出约定的转移、复原清场期限,每延期一天,应按转让标的成交价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8、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同时须书面承诺:: (1****政府有关部门对标的资产拆除报废的相关规定并认可标的资产状况,本方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方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资格。 (3)同意本次标的资产在转让方仓库现场办理交接,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自行从转让方仓库中提取,标的资产离开仓库即视为交易完成。同意由我方自行组织运输事宜及承担相关交通安全责任。 (4)本方****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银行帐户。 (5)本方同意在支付交易价款的同时向转让方支付安全装运保证金20万元。 (6)本方同意自行负担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运、处理、装卸、吊装、运输、回填、防护等相关费用。 (7)本方同意自行组织现场协调施工拆除、运输等事宜,确认拆除施工及运输单位需具备相关资质,拆除及运输方案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同意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签订《安全协议》。 (8)本方同意负担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拆运范围外的其他设备、设施及建筑,不得破坏转让标的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如有损坏需按原价赔偿。 (9)本方同****交易所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0日内完成交接、移离和复原清场工作,履行完受让方责任;同意如超出约定的期限的,每延期一天,按转让标的成交价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制止受让方继续处理、装卸、运输,并终止合同,无偿没收未转移的标的物并有权要求赔偿。 (10)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含13%增值税),转让方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如有所涉及的其他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11)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10、意向受让方申请现场踏勘须在公告期内每个工作日下午17点**行预约,转让方统一安排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现场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预约请下载《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信息披露公告附件)。如有问题请联标的踏勘联系人。 11、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30(需先致电预约) |
展示地点 | **省**市**市翟店镇崇道村西 |
联系人 | 田应朝 |
联系电话 | 186****8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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