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4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市观音泉路41号
邮编:333300 联系电话:0798-****269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有机肥及4万吨粉灰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址: | ****垦殖场金鹅山分场新茅山 |
环评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地****垦殖场金鹅山分场新茅山。本项目属于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后从年产5000吨有机肥及新型建筑材料增至年产10000吨有机肥及40000吨粉灰的扩产要求。项目总占地面积8892.5m2。 项目总投资40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3.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根据废气中污 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加强无组织废气 收集,确保本项目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浓度限值。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浓度标准值及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生产过程中干燥炉窑为燃烧生物质颗粒炉窑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中二级标准,SO2及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堆肥渗滤液、堆场渗滤液及喷淋用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水田作物”标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使用,不外排;堆肥渗滤液经导流沟收集进入沉淀池暂存,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有机肥堆肥发酵工序,不外排;堆场渗滤液经沉淀池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标准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喷淋用水经设备自带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仅需定期补水及清理池底废污泥。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你公司应该严格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强化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2020年修订)第二十条“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涉及危险废物生产、贮存的各类车间、仓库、污水处理等重点防治区域采取防腐、防渗、防溢措施,并加强维护管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建设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实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你公司应****工业园,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