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庙33-26HF井地面建设工程”位于**省**市**区新盛镇,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庙33-26HF井地面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省**市**区新盛镇
(4)建设性质:**
(5)项目概况:依托新盛206井站新部署高庙33-26HF试采站场一座,配套建设集输管线1条,线路起于新盛206井站,止于高庙113H井站,管线全长约2.25km。沿线穿越乡村水泥路6次,穿越沟渠3次,田间沟渠5次,不涉及河道的穿越。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人:罗老师
(3)联系电话:198****1195
(4)通讯地址:**市**县**镇二环路与**大道交叉口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2)联系人:彭工
(3)联系电话:028-****3907
(4)电子邮箱:****@qq.com
(5)通讯地址:**市**区望京西路甲50号1号楼卷石天地大厦A座401、40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工作征求公众针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如: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五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进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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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气三厂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