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G681线**至禾木喀纳斯公路174+500处余料出让 | ||||||||||
项目编号 | **** | ||||||||||
委托方 | ****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及报名期(现场书面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2024年11月13日10:00时始至2024年11月27日17:00时止。 2.现场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11月13日10:00时始至2024年11月27日19:00时止。(完成现场书面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的意向竞买人在此期间完成)。 3.自由报价期满(仅适用于2个及以上意向竞买人),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日期:2024年11月28日11:00开始,地点:阿****交易中心5楼,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 |||||||||||
序号 | 出让标的 | 标的位置 | 中心坐标 | 余料方量(m3)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
1 | **县G681线**至禾木喀纳斯公路174+500处余料 | 位于**县城35°方位直线距离100千米、禾木哈纳斯蒙古民族乡150°方位直线距离21千米处 | 东经87°34' 45.50"~87°35' 05.50" 北纬48°23' 56.78"~48° 24' 14.58" | 103.01 | 257.62 | 200 | 5 | ||||
1.标的位置:**县 2.标的物权属情况:出让标的无权属纠纷; 3.本次出让标的按现状出让,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竞买申请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4.余料压占地块已由**交通****公司办理过建设用地和草原征占用相关手续,草场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交通****公司所有。 5.就出让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联系人:许思杰,联系电话:155****7145,自行了解出让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竞买申请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出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
二、对意向买受人资格的要求 | |||||||||||
1.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公共**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2.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三、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 |||||||||||
竞买人出价大于或等于底价,无人再次加价后成交 | |||||||||||
四、意向竞买人参与方式 | |||||||||||
项 目 登 记 |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书面申请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现场书面申请(阿****交易中心),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方式等申请。 (二)申请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①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2.《承诺书》(制式); 3.《竞买申请书》(制式); 4.授权委托书(制式); 5.保证金到账凭据。 ②法人单位(机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彩印)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彩印) 3.《承诺书》(制式); 4.《竞买申请书》(制式);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彩印) 6.授权委托书(制式); 7.保证金到账凭据。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竞买人****银行账户一致; 4.意向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交易中心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 | ||||||||||
交纳交易 保证金 | 意向竞买人请于**时间2024年11月27日17:0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竞买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账号如下:
请意向竞买人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和地区公共**交易平台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具体金额详见出让标的基本情况表。保证金支付完成后,也可在转账后及时联系0906-****319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阿****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报价/竞价 程序 | 1.意向竞买人获取《资格确认书》后,请于**时间2024年11月27日19:00前以填写报价单的方式完成报价,每个意向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如只有1个意向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时,自由报价期结束时即为竞买候选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自由报价期满(仅适用于2个及以上意向竞买人),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现场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11:00开始,地点:阿****交易中心5楼,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2.本项目中所有标的每轮加价幅度请见出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 ||||||||||
注: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现场报名、保证金缴纳、现场报价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地区公共**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也可咨询阿****交易中心311办公室,咨询电话0906-****319。 | |||||||||||
五、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阿****交易中心将在**地区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阿****交易中心311办公室,咨询电话0906-****319。 4.《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按公告要求确定竞买人后,在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备案后,竞买人缴纳完相关费用后原路退回;其他意向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买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利息)。 2.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买人缴款账户或以货款的方式划转至出让人。因收款人与意向竞买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阿****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纳入联合惩戒名单。 (1)意向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竞买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竞买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竞买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出让合同》的。 4.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超过40日未完合同成备案的,则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入委托方账户。 5.竞买人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原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阿****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阿****交易中心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906-****319。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六、其他说明 | |||||||||||
1.意向竞买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阿****交易中心311办公室查阅委托方向阿****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阿****交易中心对出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让公告的意向竞买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阿****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阿****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www.****.cn/),该公告内容为出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竞买人具有约束力。意向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阿****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阿****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七、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许思杰 联系电话:155****7145 地址: **地区**县**峰路17号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沈玉萍 联系电话:0906-****319 地址:阿****交易中心311办公室 | ||||||||||
本项目意向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批次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阿****交易中心。 |
阿****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1、承诺书(自然人)
2、****事业单位)
3、****事业单位)
4、竞买意向书(自然人)
5、授权委托书
6、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