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13
项目名称 | 大唐华银****公司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冷 水 江 市 沙 塘 湾 街 道 办 沙塘湾**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59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显旺 |
联系人 | 龚伟军 | 联系电话 | 177****5553 |
项目投资(万元) | 2664.33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 项 目 拟 利 用 湖 南 省 娄 底 市 冷 水 江 市 大 唐 华 银 金 竹 山 火 力 发 电 分 公 司 厂 区 内 闲 置 空 地 、 内 部 道 路 及 屋 顶 建 设 分 布 式 光 伏 电 站 , 拟 采 用 7 1 0 W p 双 面 双 玻 单 晶 硅 N 型 光 伏 组 件 , 交 流 侧 容 量 为 5 . 9 9 M W , 采 用 “ 自 发 自 用 ” 模 式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运输车队、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采取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运输车队、施工机械措施后通过排气口排放至空气中,由于场址区用地较为开阔,空气流通性好,汽车的尾气能够较快的扩散,不会对当地的空气产生较大影响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行时,自然损坏或意外损坏的电池板属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再利用或按环卫部门规定妥善处理;对电池板支架等金属器具,集中 回收利用。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对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注意避开噪声敏感区和噪声敏感时 段,文明行车。 | ||
承诺:**** 刘显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显旺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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