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中心】斗湖堤镇油江口村蔬菜育秧种植大棚项目斗湖堤镇油江口村蔬菜育秧种植大棚项目(HBGA-202411FJ-017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斗湖堤镇油**村蔬菜育秧种植大棚项目斗湖堤镇油**村蔬菜育秧种植大棚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11-13 12:0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斗湖堤镇油**村蔬菜育秧种植大棚项目斗湖堤镇油**村蔬菜育秧种植大棚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斗湖堤镇油**村蔬菜育秧种植大****人民政府****中心以公投审【2024】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斗湖堤镇油**村 建设规模:1.建设28个大棚,每个大棚长75m、宽8m、高3.3m;2.铺设碎石生产路2km,宽3.5m、厚10cm。 其他:本项目启用评定分离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建设28个大棚,每个大棚长75m、宽8m、高3.3m;2.铺设碎石生产路2km,宽3.5m、厚10cm。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0 合同估算价:132.05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五年完成过1项 100万元及以上大棚建设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打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中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址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间)。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有单项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打印件)。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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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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