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顺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02MAC7E74Q9H | 建设单位法人:欧耀多 |
欧耀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仲恺区 |
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7号台冠科技产业园11#楼栋第一层至第五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33-C3833-光缆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仲恺区 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7号台冠科技产业园11#楼栋第一层至第五层 |
经度:114.480911 纬度: 22.999449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2 |
惠市环(仲恺)建〔2024〕1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1302MAC7E74Q9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02MAC7E74Q9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02MA53YGRXX3 | 竣工时间:2024-08-01 |
2024-08-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4HcF6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位于**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7号台冠科技产业园11#楼栋第一层至第五层,主要从事室内铠装光缆的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位于**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7号台冠科技产业园11#楼栋第一层至第五层,主要从事室内铠装光缆的生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占地面积971.4平方米,建筑面积5010.1平方米,主要从事室内铠装光缆的生产,年产室内铠装光缆1.8万千米。项目定员15人。 | 实际建设情况:占地面积971.4平方米,建筑面积5010.1平方米,主要从事室内铠装光缆的生产,年产室内铠装光缆1.8万千米。项目定员15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挤出、制管、喷码等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挤出、制管、喷码等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厂区须做好“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及接驳工作;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项目挤出、喷码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总 VOCs,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的第П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废气排放执行相关规定;厂区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 VOC 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值的较严值。 3、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规范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如涉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包含危险废物)须同时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申报固体废物登记工作;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5、合理车间布局,加强生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火灾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位于**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内,园区内已进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纳****处理厂处理。 2、项目挤出、喷码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厂界总VOCs能满足**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排放限值。 项目厂房外挥发性有机物能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3、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项目一般固体废****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项目合理布局车间,已配备消防设施,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设置于厂房内,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储存间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园区的雨水管网收集、暂存,待事故状态解除后,及时将事故废水委托第三方拉运处置。 6、项目已完成排污登记手续,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
已落实废气处理设施,项目废气执行标****办公厅2024年5月22日印发《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修改单》进行更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2 | 0 | 0 | 0 | 0.012 | 0.012 | |
0 | 0.048 | 0 | 0 | 0 | 0.048 | 0.048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661 | 0 | 0 | 0 | 0.466 | 0.46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园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处理。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 项目挤出、喷码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1)排放 | 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6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对较大噪声采用隔音、基础减振等,风机风管采用柔性接头;合理安排车间平面布置 | 厂界昼间噪声值低于60分贝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规范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如涉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包含危险废物)须同时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申报固体废物登记工作;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 项目设置1间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一般固体废****公司回收处理;设置1间危险废物储存间,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进****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位于,纳污范围,****园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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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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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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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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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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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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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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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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