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红狮环保节能减碳一般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782683U | 建设单位法人:赵正斌 |
吴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
****地区库****大队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红狮环保节能减碳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大队****公司厂区内 |
经度:83.****1047 纬度: 41.****735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31 |
阿地环审〔2023〕4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19-12-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782683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916********73534XP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公司) |
916********73534XP | 竣工时间:2023-08-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4FBAV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污泥及其他一般废物5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污泥及其他一般废物5万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分类、接受和暂存工序,预处理,协同处置阶段 | 实际建设情况:分类、接受和暂存工序,预处理,协同处置阶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窑尾烟气:窑尾烟气依托现有治理设施“SNCR 脱硝+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急冷”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09m高排气筒排放;2、停窑期间暂存库恶臭污染物依托现有袋式除尘器+光触媒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窑尾烟气:窑尾烟气依托现有治理设施“SNCR 脱硝+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急冷”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09m高排气筒排放;2、停窑期间暂存库恶臭污染物依托现有袋式除尘器+光触媒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2023年7月,建设单位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8月3****生态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登记号为652923-2023-120-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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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95.232 | 147.31 | 0 | 0 | 95.232 | 95.232 | / |
0 | 863 | 1053.5 | 0 | 0 | 863 | 863 | / |
0 | 5.6767 | 301 | 0 | 0 | 5.677 | 5.67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39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1 | 0 | 0 | 0 | 0 | / |
0 | 0.0248 | 0.1477 | 0 | 0 | 0.025 | 0.025 | / |
0 | 0.0389 | 0.0611 | 0 | 0 | 0.039 | 0.039 | / |
0 | 0 | 0.0061 | 0 | 0 | 0 | 0 | / |
0 | 0.0175 | 0.0183 | 0 | 0 | 0.017 | 0.01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窑尾废气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 2013) | “SNCR 脱硝+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急冷”处理后通过1根109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窑尾废气处理装置排放SO2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2 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2.8 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16 kg/h;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763 kg/h,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4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11 kg/h;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517 kg/h;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现有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77 kg/h;氟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 kg/h;铊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041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57×10-4kg/h;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33×10-3kg/h;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1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5.23×10-3kg/h;铜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0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5.28×10-4kg/h;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92×10-3kg/h;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3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35×10-3kg/h;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9.50×10-4kg/h;二噁英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89ng TEQ/m3,镉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钒及其化合物、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未检出,均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 2013)表1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
2 | 暂存库废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正常工况下直接作为助燃二次风负压送入回转窑分解,只在停窑时使用光触媒装置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危废暂存池布袋除尘有组织排放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91×10-5kg/h;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3 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86kg/h;臭气浓度排放最大值为851,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固废输送、预处理系统的铰刀、搅拌装置、调和器、混合器、泵类、风机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基础减振、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值为51~54dB(A),夜间噪声值为48~49dB(A),昼间夜间噪声值均小于标准限值,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除尘灰及废布袋收集后与固态废物一起入窑协同处置,不外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和管理。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可由企业内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 本项目未建设燃料替代库,因此未设置布袋除尘器,不产生除尘灰及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由企业内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 2023年7月,建设单位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8月3****生态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登记号为652923-2023-120-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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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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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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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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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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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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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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