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务地挂出〔2024〕168号
经批准,受****委托,****通过**市自然**交易系统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委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具体四至范围:**空地,南至空地、清佛公路,西至规划道路、工厂用地,北至规划道路(详见用地平面图)。
(二)出让地块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场地基本平整”。出让宗地的用水、用电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须由竞得****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宗地外主管线引接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宗地 编号 | ****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129576.22 | 宗地 坐落 | **市****居委会辖区内 | |
出让 年限 | 物流仓储用地50年 | 容积率 | 2.0≤容积率≤3.5 | 建筑 密度 | 45%≤建筑密度≤65% | |
绿地率 | 绿地率≤20% | 建筑限高(米) | ≤45 | 土地 用途 | 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1)) | |
投资 强度 | ≥36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
起始价 | 1011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4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11时 | |||
基础设施配套 | 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暂无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污方案 | |
排污设施状况说明 | / | |||||
备注 | 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出让地块拟建项目产业类型为通用仓储(G5920)、低温仓储(G5930),达产后预期年产值≥11625万元/公顷,预期年度缴纳税详见出让方案。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3.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4.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向受让人按现状现场移交土地。5.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2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公司,****公司的,在****公司核准登记手续,凭**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相关资料报名参加竞投。
(二)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到**市自然**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2日到**市自然**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自然**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市自然**交易系统进行。
****号地块挂牌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至2024年12月16日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市自然**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竞买人可以使用数安****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或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方式登录**市自然**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市自然**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市**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和《规划条件通知书(工业类)》(案卷编号:用地许可B2024-0416)等文件相关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本宗地采用带方案模式出让。土地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出让方案所要求的出让地块总平面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要求进行建设。
6.土地竞得人须到清****信息化局签订并提交《承诺书》,《承诺书》作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前提条件和关联部门的监管依据。
7.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事后审查制度。在网上挂牌交易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须根据《承诺书(样式)》和《关于协助出具相关佐证材料的函(样式)》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向清****信息化局申请出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得人资格审查通知书》。在网上挂牌交易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及清****信息化局出具的上述佐证文件和其他资料等,******局**分局窗口办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人******局**分局出具的《竞得人资格审查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办理成交确认,并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信息化局******局**分局了解。
8.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提出。
9.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763-****016
联系地址:**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gtzyjy.****.cn/portal/
(2)****
联系电话:0763-****520
(3******局**分局
联系电话:0763-****188
(4)清****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63-****189
****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