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市****公司年产100万吨压裂石英砂生产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市****公司 | **市****公司年产100万吨压裂石英砂生产加工扩建项目 | **市曲梁镇下牛村老户王十组 | **省****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在现有厂区进行扩建,建设年产100万吨压裂石英砂生产加工扩建项目;主要设备:擦洗机、烘干机、筛分机、全自动包装机、叉车等。生产工艺:原材料外购(天然石英砂)-粗筛分-擦洗-分级脱水-控水-烘干(天然气)-精筛分-包装-成品。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能为100万吨压裂石英砂。 | 1、废水。项目运行期石英砂生产线废水经污水塔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分别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湿电除尘设施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湿电除尘;职工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硬化地面和道路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扩建工程压裂石英砂生产线投料工序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烘干工序粉尘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套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装置+1套湿电除尘环保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共用的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精筛分工序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包装工序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共用的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4、固体废物。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不合格石英砂、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建材厂综合利用;泥饼(杂质泥沙)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建材厂综合利用;②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③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理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5620
通讯地址:**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