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试验测试通用设备(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集团****公司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试验测试通用设备(二次)(招标编号:****)项目,于2024年11月13日上午9时30分(**时间),在****由公开招标转谈判,****小组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
成交金额(含税):****578.00元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
本公示发布媒介:**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www.****.cn)。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魏工
地址:**市**区东流路176****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852
采购代理联系人:张律师
地址:**市**区**大道236号省招大楼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0110
注: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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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