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东段安全整治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场东段安全整治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广场东段安全整治提升项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人民币147.50万元 |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服务。
4.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6.****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7.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8.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区**街道华侨**新街18****办事处302室)提交报名文件,报名文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区**街道华侨**新街18****办事处302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下午17:30。
评标、定标时间: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我街道召开评标、定标会议。
九、评标、定标地点:****。
十、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com:8081/
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址:**市**区**街道华侨**新街18****办事处302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5-****8435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