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区小屯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25-132商品房地块景观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区小屯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25-132商品房地块景观工程 已由 ****委员会、******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1]17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区 小屯西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园林景观面积约22400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总额 1280.854166 (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25 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小屯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25-132商品房地块景观工程的图纸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各类砖铺装,灌溉工程、景观照明,水景及附属设施建设等全部工作内容。 2.6 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 800 万元及以上(竣工合同价)的 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信息为准。) 3.4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 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一标段:**区小屯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25-131、25-133地块景观工程(已完成招标);二标段:**区小屯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25-132商品房地块景观工程(本次招标);三标段:**区小屯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25-134商品房地块景观工程(未启动,待具备条件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就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当投标人同时中标多个标段时,其每个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组织机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 。 3.8 本项目 / (预留/不预留)中小****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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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誉要求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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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4-11-13 15:00:00 至 2024-11-18 15: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5 15:00:00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回执。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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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
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地 址: 西**马甸南村4号 联 系 人: 王浩 电 话: ****921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马甸东路17号6层718、705 联 系 人: 任雪 电 话: 131****9257 电子邮件: ****@qq.com | | 2024 年 11 月 13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