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矿业2024****煤矿、青东煤矿防爆蓄电池电机车及配件招标(公开)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
招 标 人:****
开标时间:2024-11-13 09:00
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一名 | **** | 460000 |
公示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一、招标咨询联系方式
****中心电话:****803
(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邮箱:****@hbcoal.com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按照以下联****集团招标办提出异议,并附必要证明文件。
****招标办电话:0561-****369
(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邮箱:****@hbcoal.com
(符合要求的异议材料原件的扫描PDF电子版本在公示期内发相关电子邮箱即可,并根据通知提供原件)
异议受理并在办期间,依据相关规定暂停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2.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3)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和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3.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要求提出异议的。
(3)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属具异议人真实名称、相关签字公章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代理人没有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的有效证明、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或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明确的。
(5)开标现场已经异议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异议人又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的。
(6)招标人已经作出书面答复,异议人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人撤回异议,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异议的。
(8)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9)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10)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1)异议人不配合异议事项办理的。
(12)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4.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的处理: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以及近六个月内无效异议累计超过两次,或近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矿业按照招标管理相关规定及供应商管理办法,将其记入**矿业“黑名单”,并按相关流程严肃处理。
********中心招标室
2024-11-13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