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所属房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3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 标的信息及委托挂牌价 | ||||||||||||||
标的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建筑面积(㎡) | 转让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用途 | 产权证号 | |||||||||
1 | **市**县忠和镇**片区万科城二期29幢1单元1层110室 | 43.50 | 342500 | 100000 | 商业 | 甘(2022)**县不动产权第****701号 | |||||||||
2 | **市**县忠和镇**片区万科城二期23幢2单元6层602室 | 103.66 | 611300 | 200000 | 住宅 | 甘(2021)**县不动产证明第****239号 | |||||||||
3 | **市**区西大街青年巷15****广场1单元9层西192室 | 118.15 | 933900 | 300000 | 住宅 | 甘(2022)**区不动产权第****826号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0月27日 | ||||||||||||||
评估机构 | **市弘****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详见上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特别 | 1.标的1、标的2、标的3已经司法查封,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将对标的依法进行解封,不影响标的正常交易。 2. 转让标的为涉案资产,在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中或将因需向相关部门提交资料等原因,存在一定的办理周期,标的成交后转、受让双方须积极配合,确保交易顺利。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或《报价结果通知单》,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共同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上述成交文件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集团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标的。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公告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4.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6.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转让标的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因受让方对标的所在地区的限购政策了解不充分,****中心对受让方购房资格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违约。 7.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办理转让标的移交和权属登记变更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转让标的移交前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物业等)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涉及办理水、电、暖等户名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必须配合出具相关证明资料,所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9.转让标的成交后的不动产面积及坐落以不动产权证书证载为准;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坐落与公告、产权交易合同所载面积或实际测量面积出现差异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交易价格。 10.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11.成交后,****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2.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3.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详见上表,截止时间2024-12-03 17:00: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陆经理 冯经理 | |||||||||||||
咨询电话 | 182****0555 187****525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区皇家国际A座写字楼10楼 | ||||||||||||||
技术支持 | 0935-****145 | ||||||||||||||
其他 | 1.****集团网站www.****.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项目名称 | ****所属房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3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 标的信息及委托挂牌价 | ||||||||||||||
标的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建筑面积(㎡) | 转让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用途 | 产权证号 | |||||||||
1 | **市**县忠和镇**片区万科城二期29幢1单元1层110室 | 43.50 | 342500 | 100000 | 商业 | 甘(2022)**县不动产权第****701号 | |||||||||
2 | **市**县忠和镇**片区万科城二期23幢2单元6层602室 | 103.66 | 611300 | 200000 | 住宅 | 甘(2021)**县不动产证明第****239号 | |||||||||
3 | **市**区西大街青年巷15****广场1单元9层西192室 | 118.15 | 933900 | 300000 | 住宅 | 甘(2022)**区不动产权第****826号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0月27日 | ||||||||||||||
评估机构 | **市弘****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详见上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特别 | 1.标的1、标的2、标的3已经司法查封,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将对标的依法进行解封,不影响标的正常交易。 2. 转让标的为涉案资产,在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中或将因需向相关部门提交资料等原因,存在一定的办理周期,标的成交后转、受让双方须积极配合,确保交易顺利。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或《报价结果通知单》,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共同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上述成交文件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集团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标的。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公告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4.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6.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转让标的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因受让方对标的所在地区的限购政策了解不充分,****中心对受让方购房资格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违约。 7.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办理转让标的移交和权属登记变更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转让标的移交前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物业等)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涉及办理水、电、暖等户名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必须配合出具相关证明资料,所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9.转让标的成交后的不动产面积及坐落以不动产权证书证载为准;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坐落与公告、产权交易合同所载面积或实际测量面积出现差异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交易价格。 10.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11.成交后,****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2.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3.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详见上表,截止时间2024-12-03 17:00: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陆经理 冯经理 | |||||||||||||
咨询电话 | 182****0555 187****525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区皇家国际A座写字楼10楼 | ||||||||||||||
技术支持 | 0935-****145 | ||||||||||||||
其他 | 1.****集团网站www.****.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