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0幢1607室、1608室、16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二次) | 1.00 | 49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0幢1607室、1608室、1609室
方式:现场/邮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县绥安镇绥东洋小区300-6号-**玉鑫****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县绥安镇绥东洋小区300-6号-**玉鑫****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绥安镇金融巷7号
联系方式:林工、138****8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0幢1607室、1608室、1609室
联系方式:小黄 0596-****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059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