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瀚医疗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8MA7MG42518 | 建设单位法人:王晓颖 |
徐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双营西路79号院33号1至6层101的1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清瀚医疗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5-C3585-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双营西路79号院33号1至6层101的1层 |
经度:116.288812 纬度: 40.20108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3 |
昌环审字〔2024〕00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13.56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8MA7MG425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晟****公司 |
****0114MA01D3Y46X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丽景****公司 |
****0302MA00DW5W92 | 竣工时间: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06pCVE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000套ECMO套包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0套ECMO套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领料+粗洗+精洗+膜丝组装+离心封胶+端面切胶+氧合器上下盖组装封胶+氧合器涂层+氧合器保压+离心泵泵头组装+离心泵泵头涂层+涂层配制+离心泵泵头保压+管路涂层+末道清洗+内包及外包组装+灭菌-外委+成品检测+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领料+粗洗+精洗+膜丝组装+离心封胶+端面切胶+氧合器上下盖组装封胶+氧合器涂层+氧合器保压+离心泵泵头组装+离心泵泵头涂层+涂层配制+离心泵泵头保压+管路涂层+末道清洗+内包及外包组装+灭菌-外委+成品检测+成品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 2017)“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2、拟建项目产生的工服清洗废水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和浓水进入市政管网,****处理厂。污水排放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拟建项目的固定噪声源须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厂界东、西、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南侧执行4类标准要求。 4、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部分危险废物须经灭菌处理),交有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有零件组装封胶环节使用光固化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由封胶卷膜间整体集中排风收集;涂层配制环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氯化氢,由配液涂层间集中排风收集;工艺用水检测环节产生的硫酸雾,由理化室通风柜收集;环氧乙烷残留检测环节产生的环氧乙烷(挥发性有机物),由仪器室内气相色谱仪上方的集气罩收集;物品清洁消毒环节使用乙醇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由脱包间整体集中排风收集。以上所有环节废气均通过管道统一合并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27.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Ⅱ时段相应标准要求。 2、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和注射用水制备浓水、工服清洗废水及生产废水(粗洗、精洗、保压测试、离心泵泵头转子密封性测试、末道清洗、检测水浴锅保温、涂层、洁净车间地面清洗)。生活污水与纯水和注射用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工服清洗废水及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的排放满足**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3、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超声清洗机、超声焊接机和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昼间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膜丝、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超滤膜。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贮存后外售;废膜丝、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超滤膜统一收集收集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贮存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银达****公司委托****定期清运。废凝胶,废培养基,废一次性口罩、手套、枪头经121℃蒸汽灭菌锅灭菌后与其他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专门设置的危废间内,委托**金隅红树林****公司定期清运、无害化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425 | 0 | 0 | 0 | 0.043 | 0.043 | |
0 | 0.0599 | 0 | 0 | 0 | 0.06 | 0.06 | |
0 | 0.0049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26.48 | 0 | 0 | 0 | 126.48 | 126.4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 **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建成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 2024年8月13日~8月14日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已安装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 2024年8月13日~8月14日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罩、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标准限值 | 已安装隔声罩、基础减振等措施 | 2024年8月13日~8月14日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部分危险废物须经灭菌处理),交有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膜丝、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超滤膜。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贮存后外售;废膜丝、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超滤膜统一收集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贮存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银达****公司委托****定期清运。废凝胶,废培养基,废一次性口罩、手套、枪头经121℃蒸汽灭菌锅灭菌后与其他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专门设置的危废间内,委托**金隅红树林****公司定期清运、无害化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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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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