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锦盛环保能源(下营)热源项目 (二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86MA3TP65C1D | 建设单位法人:汲泉 |
刘效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下营化工产业园鲁虹路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锦盛环保能源(下营)热源项目 (二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下营化工产业园鲁虹路1号 |
经度:119.55051 纬度: 37.0215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3 |
昌环审书〔20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0-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1512 |
11877 | 运营单位名称:**** |
****0786MA3TP65C1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700MA3ELXB69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3ELXB69F | 竣工时间:2023-09-27 |
2024-07-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08 |
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15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1×15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设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15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设施,对应设备编号MF0002,配套“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3层喷淋)+湿式静电除尘器(1套)”、炉前煤斗(1台)、燃料给料装置(1套) | 实际建设情况:1×15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设施,对应设备编号MF0002,配套“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3层喷淋)+湿式静电除尘器(1套)”、炉前煤斗(1台)、燃料给料装置(1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15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电袋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NCR脱硝装置控制NOx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量;采用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湿式静电除尘联合烟气净化装置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另外,烟气中含有一定浓度的汞及其化合物,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湿式静电除尘还对汞及其化合物具有一定的脱除作用,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SO2、颗粒物、NOx、汞及其化合物、氨气,处理后的烟气经1根高 120m、内径3.5m的烟囱(P1)排放,配一套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灰仓、石灰石粉仓、渣仓、碎煤机室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项目废水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公司****处理厂;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煤棚喷洒;输煤系统冲洗废水回用于煤棚喷洒;锅炉排污水回用于煤棚喷洒;化水车间浓水部分用于厂区输煤栈桥冲洗、煤棚喷洒及厂区抑尘,剩余部分排入****公司****处理厂;循环冷却排污水、反渗透装置反冲洗废水排入****公司****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达到****公司****水厂接管标准;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 | 实际建设情况:1×15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电袋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NCR脱硝装置控制NOx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量;采用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湿式静电除尘联合烟气净化装置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另外,烟气中含有一定浓度的汞及其化合物,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湿式静电除尘还对汞及其化合物具有一定的脱除作用,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SO2、颗粒物、NOx、汞及其化合物、氨气,处理后的烟气经1根高 120m、内径3.5m的烟囱(P1)排放,配一套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灰仓、石灰石粉仓、渣仓、碎煤机室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项目废水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公司****处理厂;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煤棚喷洒;输煤系统冲洗废水回用于煤棚喷洒;锅炉排污水回用于煤棚喷洒;化水车间浓水部分用于厂区输煤栈桥冲洗、煤棚喷洒及厂区抑尘,剩余部分排入****公司****处理厂;循环冷却排污水、反渗透装置反冲洗废水排入****公司****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达到****公司****水厂接管标准;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设置防渗系统、雨水和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作业机械、车辆进行维护,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废润滑油和废油桶为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理。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脱硫废水污泥委托有综合利用资质、****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化水车间产生的废反渗透膜、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设置防渗系统、雨水和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作业机械、车辆进行维护,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废润滑油和废油桶为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理。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脱硫废水污泥委托有综合利用资质、****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化水车间产生的废反渗透膜、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24.12 | 24.37 | 0 | 0 | 0 | 48.49 | 24.37 | |
23.157 | 12.86 | 0 | 0 | 0 | 36.017 | 12.86 | |
0.882 | 0.037 | 0 | 0 | 0 | 0.919 | 0.03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20287 | 0 | 0 | 0 | 120287 | 120287 | / |
10.617 | 8.33 | 77.624 | 0 | 0 | 18.947 | 8.33 | / |
20.118 | 44.72 | 110.89 | 0 | 0 | 64.838 | 44.72 | / |
1.667 | 2.54 | 11.09 | 0 | 0 | 4.207 | 2.5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煤棚喷洒 |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限值 | 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煤棚喷洒 |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锅炉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电袋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1根高120m、内径3.5m的排气筒P1排放,配一套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锅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排放限值,林格曼黑度≤1 级,氨排放浓度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规定的氨逃逸 控制的相关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 准值要求 | 锅炉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电袋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1根高120m、内径3.5m的排气筒P1排放,配一套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锅炉排气筒P1 SO2最大排放浓度9.0mg/m3、排放速率0.81kg/h;NOx最大排放浓度42.0mg/m3、排放速率5.09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1.9mg/m3、排放速率0.22kg/h;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1.7×10-4mg/m3、排放速率1.5×10-5kg/h;氨气最大排放浓度6.55mg/m3、排放速率0.7kg/h,锅炉排气筒P1 SO2、NOx、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mg/m3、林格曼黑度≤1级)。氨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规定的氨逃逸控制的相关标准要求(8mg/m3),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75kg/h)要求 | |
2 | 灰仓、渣仓、碎煤机室的粉尘,均设置除尘器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区域性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灰仓、渣仓、碎煤机室的粉尘,均设置除尘器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灰仓排气筒P2和P3、渣仓排气筒P5、碎煤机室排气筒P6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5.7mg/m3、0.017kg/h,5.6mg/m3、0.017kg/h,2.5mg/m3、0.0022kg/h,4.8mg/m3、0.0033kg/h,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吸声、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吸声、隔声等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4.0~57.0dB(A),小于其昼间标准限值65dB(A);厂界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7.0~49.0dB(A),小于其夜间标准限值55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设置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你公司要加强污水处理区、排污管线、固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 设置防渗系统、雨水事故污水收集系统,加强污水处理区、排污管线、固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废润滑油和废油桶为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理。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脱硫废水污泥委托有综合利用资质、****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化水车间产生的 废反渗透膜、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培训演练。配备必需的应急物资装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 企业建立了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备案号: 370786-2024-007-L),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