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5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设计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2025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设计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城泊大楼7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毛迎澳0553-****3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广场1号楼2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佑富188****762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专业甲级 | |
费率(%) | 82.4 | |
项目负责人 | 李强 | |
证书编号:****30052 | ||
证书名称:职称证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荣乌高速**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高速公路 | |
加分业绩:(1)省道204线**至**段公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二级公路;(2)古神公路与古镇快线互通立交工程勘察设计,一级公路;(3)荣乌高速**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高速公路 | ||
规定公示的 | 加分业绩:(1)省道 204 线**至**段公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二级公路;(2)古神公路与古镇快线互通立交工程勘察设计,一级公路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 | |
费率(%) | 83 | |
项目负责人 | 胡献文 | |
证书编号:闽G209-05185 | ||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G237**线**市境内泗洲至银城段一级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一级公路 | |
加分业绩:(1)**县道309线石井至斗尾港拓宽改造工程(绿化、照明暨新后型至斗尾港改造),二级公路; (2)**县S331、S447古碑至大湾段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二级公路;(3)G237**线**市境内泗洲至银城段一级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一级公路 | ||
规定公示的 | 加分业绩:(1)**县道309线石井至斗尾港拓宽改造工程(绿化、照明暨新后型至斗尾港改造),二级公路; (2)**县S331、S447古碑至大湾段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二级公路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甲级 | |
费率(%) | 80.75 | |
项目负责人 | 张胜平 | |
证书编号:W079****100013A | ||
证书名称:正高级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经**至**高速公路**至鲍峡段勘察设计,高速公路 | |
加分业绩:(1)**至**高速公**延线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高速公路;(2)**至**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段(**西段)勘察设计,高速公路;(3)**经**至**高速公路**至鲍峡段勘察设计,高速公路 | ||
规定公示的 | 加分业绩:(1)**至**高速公**延线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高速公路;(2)**至**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段(**西段)勘察设计,高速公路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 样本值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基准价:82.40%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