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资格条件
1.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响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间内;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 ****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 响应****管理部(www.****.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响应。
专用资格条件
1.响应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光伏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