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南俄河(安谷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水务局****水务局关于**县南俄河(安谷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州水务函【2024】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规定,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安谷乡
2.2 项目规模:本次治理的**县南俄河(安谷段)河道治理总长7.8km
2.3 计划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31.95h㎡,其中永久占地31.81h㎡(含水域面积19.10h㎡),临时占地0.14h㎡。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西南岩溶地区建设类一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2.5 标段划分:**县南俄河(安谷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在**市**北路51号祥瑞大厦11楼11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注:投标人需持授授权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证件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4日15时00分,地点为**市**北路51号祥瑞大厦11楼1101室。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场所名称:****,地址:**市**北路51号祥瑞大厦11楼1101室,电话:0859-****868
本次招标公告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集团****公司,地址:**县三宝街道南环路小路安置点,电话:0859-****13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县 | 地址:**市**北路51号祥瑞大厦11楼1101室 |
561499 | 邮编:562400 |
刘安霞 | 联系人:刘明艳 |
158****5950 | 电话:0859-****868 |
158****5950 | 手机号码:0859-****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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