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浩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2MA6PUY058Y | 建设单位法人:赵志鹏 |
许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路上****路1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集团有限公司-**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9-印刷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319-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路上****路12号 |
经度:102.71159 纬度: 25.085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06 |
昆五环评复〔2024〕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0102MA6PUY058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3MA6PQWYF9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2MA6P06BC5W | 竣工时间:2024-07-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net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条生产规模为年印刷纸张100t/a的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一条生产规模为年印刷纸张100t/a的生产线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CTP制板工艺;2、印刷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1、CTP制板工艺;2、印刷工艺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装修施工扬尘经室内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内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应通过集气罩+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应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排放的厂界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人员如厕则依托****公司的公共卫生间。运营期间显影废液、冲版废液经集中收集后通过JH-500佳和英废液处理系统装置和JH-300冲版水过滤循环装置处理后循环再利用。浓缩的显影液废液经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不外排。项目内不设置食堂和宿舍,员工办公生活用水依托****公司内公用卫生间。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项目夜间不生产,运营期通过对振动性声源采取基础减震、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处置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经调查,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建有配套的雨水管网,产生雨水经雨水沟进入厂区雨水管网。 项目生产过程中显影废液、冲版废液经集中收集后通过JH-500佳和英废液处理系统装置和JH-300冲版水过滤循环装置处理后循环再利用。浓缩的显影液废液经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不外排。项目内不设置食堂和宿舍,员工办公生活用水依托****公司内公用卫生间。 2、废气 经调查,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过程中产生的胶印油墨废气、油墨清洗剂(洗车水)清洗胶辊、洁版液清洗胶印版的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气和胶装过程产生的胶装废气。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故无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已在各印刷机油墨槽和包书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用于收集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共设5台印刷机,1台包书机。在设计集气罩时尽量降低集气罩的高度,增大集气罩的面积,收集后接入三级活性炭净化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经调查,公司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厂房隔声、绿化阻隔、对产噪较大的设备安装减震橡胶垫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经调查,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如废包装材料、横切废料、不合格产品、印刷废纸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回收单位外运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如废有机清洗废液、废CTP版、废包装沾染物、废显影液(含废浓液)、废油墨、废含油墨抹布、废机油、废活性炭经集中收集后临时贮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公司处置。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五)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及安全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 (六)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气量1425.68万m3/a,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0.020t/a。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0.0173t/a。总量指标来源于****公司非甲烷总烃削减量。 (七)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污染措施落实后,****分局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 | 实际建设情况:****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并 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 通 过 昆 明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五 华 分 局 备 案 , 备 案 编 号 (530102-2024-055-L)。****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7月29日按照排污许可证相关申领要求,在网上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有效期至2029年7月28日。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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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活性炭净化装置 |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三级活性炭净化装置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出口(总排口)外排废气均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70mg/m3。项目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在厂界设置4个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点,其中: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4个监测点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1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值≤4.0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在厂区内车间外下风向设置1个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点,监测点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76mg/m3,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附录A.1限值要求,即:监控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绿化阻隔、对产噪较大的设备安装减震橡胶垫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设备,对产噪设备加装减震垫、设置在密闭厂房内等措施 | 经监测,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对产噪设备加装减震垫、设置在密闭厂房内等措施减小噪声的排放后,****集团有限公司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中,连续2天昼间监测最大值为54B、夜间监测最大值为44dB,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处置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 经调查,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如废包装材料、横切废料、不合格产品、印刷废纸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回收单位外运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如废有机清洗废液、废CTP版、废包装沾染物、废显影液(含废浓液)、废油墨、废含油墨抹布、废机油、废活性炭经集中收集后临时贮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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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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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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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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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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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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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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