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博天瑞智能卡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587623E | 建设单位法人:古海隆 |
古海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社区桔岭老村314****工业园B2栋401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2-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90-C39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社区桔岭老村314****工业园B2栋401 |
经度:114.01707 纬度: 22.73708 | ****机关:****环境局**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05 |
深环**备〔2024〕2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587623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2000MADNGYLD1T | 验收监测单位:深****公司 |
****0300MA5FPRML1W | 竣工时间:2024-09-10 |
2024-10-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06 |
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info/****86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产PVC卡,年产量为1200万张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PVC卡,年产量为1200万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印刷、丝印/印标签、压层、冲切、打孔、嵌芯片、绕线、碰焊、封装、打码、印标签、充磁、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印刷、丝印/印标签、压层、冲切、打孔、嵌芯片、绕线、碰焊、封装、打码、印标签、充磁、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防振垫、消声器、隔声门、 隔声窗 | 实际建设情况: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防振垫、消声器、隔声门、 隔声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252 | 0 | 0 | 0 | 0 | 252 | 0 | |
0.015 | 0 | 0 | 0 | 0 | 0.015 | 0 | |
0.002 | 0 | 0 | 0 | 0 | 0.002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400 | 0 | 0 | 0 | 0 | 240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34 | 0 | 0 | 0 | 0 | 0.003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第Ⅱ时段标准,排放速率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限值;厂界总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浓度排放限制;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在印刷、丝印、印标签、打码、印标签、封装、擦拭工位安装密封负压集气设备,将废气集中收集,通过专用的排气管道引至楼顶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约24米 | 于胶印印刷车间废气净化器前端采样口、胶印印刷车间废气净化器后端采样口进行监测有组织总VOCs、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于本项目上风向参照点1#、本项目下风向监测点2#、本项目下风向监测点3#、本项目下风向监测点4#进行监测厂界无组织总VOCs、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于胶印印刷车间出入口外1m处5#进行监测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1套防振垫、消声器、隔声门、 隔声窗 | 噪声执行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 项目已在部分高噪声的机底座加设防振垫、并安装消声器,且已设置隔声门、隔声窗等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已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于N1厂界东侧外1m处、N2厂界南侧外1m处、N3厂界西侧外1m处、N4厂界北侧外1m处各设一个噪声监测点,监测2天,每天监测1次(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故不对夜间噪声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避雨集中堆放,收集后统一交****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以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相关工作指引》(深环〔2023〕240号)和《**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深环规(2024)5号)等规定执行 |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PVC 片材边角料、废烫金纸、废铜线和废包装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废空容器、废抹布、手套、擦拭纸、废气处理装置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先暂存于项目危废间,达到一定拉运量后委托****拉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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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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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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