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采购**苹果和**香梨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采购**苹果和**香梨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4年****采购**苹果和**香梨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 采购估算金额:80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1.4 项目地点:****市。
1.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供货期限每年11月至次年2月,本项目要求交货期自下订单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本项目询比文件规范要求。
1.7 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苹果<50元/箱,香梨<75元/箱,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8 采购数量:苹果13000箱,香梨2000箱(具体数量以最终采购量为准)
1.9 合同文本版本号: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税务要求: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4)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须符合询比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内容,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缺少单位盖章,一律否决其响应资格)。
(5)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8)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②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③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④****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执行法院范围”选择“**法院”)—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00:00至2024年11月18日23:59。[获取时间不得少于3*24小时]
4.1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市**区**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询比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5时30 分(**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鸿瑞豪庭4号楼2304。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或询比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供应商/询比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2024年11月21日15时30分(**时间)。
6.2 样品递交的地点:****市**区鸿瑞豪庭4号楼2304 。
7. 供应商注册
7.0.1 已在中国电**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
7.0.2 未在中国电**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完成注册。
7.2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4488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路鸿瑞豪庭4-2304
项目负责人:马金磊、方旭、田丰
联系电话:177****3110/133****7604/152****3525
联系邮箱:****@qq.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