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港**港点3000吨级码头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 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技术审查会专家组意见,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选址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符合《**港总体规划(2035年)》以及其规划环评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减缓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位于**县**镇古镇村,属于改扩建项目,将现有码头等级由3000吨级提升至5000吨级,可靠泊1艘5000吨级船舶或同时靠泊1艘3000吨级散货船+1艘1000吨级杂货船等船型组合,扩能改造后的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125万吨。对现有90m码头平台进行改造,并在其下游扩建100m码头平台,原北侧30m系缆岸线维持原设计不变,扩能改造完成后形成的码头泊位总长度为220m。项目总投资为6324.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0万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原则,配套建设雨污水收集系统。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排放入海;陆域施工现场设置泥沙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泥浆废水,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除尘,不外排。
运营期到港船舶排放的机舱油污水****公司按要求进行处置,禁止外排;码头生活污水用****处理厂进行处理,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喷洒降尘。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码头的水平运输皮带机采用防尘罩封闭;增加两台移动雾炮机,定期对码头进行降尘。运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施工设备,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运营期码头平面合理布局,确保场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禁在台风、大雾等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疏浚物开挖作业;疏浚过程应按设计要求放坡,禁止超挖;运输过程应加强管理,采取全方位全天候监控措施,防控泥沙外漏;工程疏浚物****园区****公司西侧**空地,用于填海造地。
(五)落实生态补偿措施,根据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生态损失量,采取生态修复或生态重建等方式,确保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制定长期生态监测计划,海域水质及水生生物受影响状况;运营期重点监测潮流、泥沙对湿地生境的影响,以及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性和生态修复效果。
(六)设立应急管理机构,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施及设备,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项目与所在区域的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落实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支队、****环境局,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4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024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