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小区市政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 |||||||||||||||||
**高新区小区市政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高新区小区市政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4.1本项目为**高新区小区市政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主要对**国家高新区辖造内小区内部雨污水改造工程的开挖、管道敷设、**和路面绿化等设施的恢复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4.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3招标范围:根据项目需求进行**高新区小区市政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采购: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3)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4.4工程建设地点为:**高新区 4.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6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可暂按上述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后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要求合格。 (2)材料、设备质量: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人员、业绩、设计和施工能力。且应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联合体其他成员仅限于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报名、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线上领取,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4年11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 |||||||||||||||||
五、投标文件提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递交。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时00分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市**区环球国际A座25楼开标舱,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供应商代表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线上解密。 | |||||||||||||||||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上发布。 | |||||||||||||||||
八、其他说明 | |||||||||||||||||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未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以到账时间为准)。(招标代理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市****分理处;账号:161********00030150;备注:项目简称+单位名称简称。供应商汇款后请将凭证发送至****@163.com并及时电话告知,电话:191****5764)。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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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电话 | |||||||||||||||||
0539-****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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