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5****广场、****停车场指示标牌灯箱维保】项目,比选人为【********事业部】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场】;
(2)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预算金额:【79,530.00】元;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4)采购内容:【2025****广场、****停车场指示标牌灯箱维保】;
(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79,530.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或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若为****年度入围供应商优先考虑。
(2) 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 ****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4) 参选人若尚未通过我方年度入围评审的供应商必须按照我方相关要求提交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本次公开采购,如拒绝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我方有权否决其参选资格。
(5) 参选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6) 参选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8) 参选人提供的服务团队须安排不少于2名持有相关专业证件的维保人员;
(9) 参选人须具有本项目三年及以上相关同类服务经验;
(10) 参选人须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比选文件获取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
3.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省**市**区**二路18****广场B1****中心】。
3.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领取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是法人的不需提供此文件);
(4)报名递交资料缺少上述任意一条即为无效报名;
(5)无效报名,采购方将不予回复;
(6)参选方应持U盘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 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时【30】分。
4.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二路18****广场B1****中心】。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ygc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刘小姐】
地址:【**省**市**区**二路18****广场B1****中心】
邮编:【510000】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189****1528】
电子邮件:【****@189.cn】
采购人:【********事业部】(盖章)
【2024】年【11】月【14】日